根據株洲市委組織部、株洲市編辦、株洲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株組﹝2016﹞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醴陵教育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醴陵市外公開選調在編在崗教師20名。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調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二、選調計劃
農村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教師共計20名。專業及任教學科不限。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服從安排,愛崗敬業,師德優良,無違反師德行為;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1)。
(二)不得報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在試用期內或未滿低服務年限的;
5.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未作出處理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7.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發布
選調相關信息將適時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網(http://rsj.zhuzhou.gov.cn/)、“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網(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網”( http://www.lledu.cn/)發布。
五、報名(含資格初審)及有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23日(周六)至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地點:醴陵市教育局202室。
3. 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各項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報名表(見附件2);
②身份證;
③學歷證;
④教師資格證;
⑤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
⑥縣(市、區)教育、編制部門出示的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3);
⑦一寸近期免冠照3張。
注:以上材料按順序整理,證書和相關材料提供原件,交復印件。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試教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二)筆試
1. 筆試時間初定3月31日(周日),考試地點為南門中學,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 內容:教育法規、教育理論及綜合知識。主要內容包括:新課程理念、教育教學技能、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
3. 筆試成績將在醴陵市教育局官網和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布。
4.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三)試教
1. 試教人選確定。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試教)。
2. 試教以說課方式進行。內容在備考課題中現場抽取1個課題;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去掉一個高分及一個低分后,取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試教成績。
3. 試教的合格分數線為80分,即試教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4.試教時間地點待定,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四)總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和試教成績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總成績相同時按試教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七、體檢
1.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時,則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情況,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時,則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2.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3. 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4. 體檢由醴陵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八、考察(含資格終審)
1. 體檢結束后,由醴陵市教育局牽頭,會同人社、編辦及紀檢部門共同參與,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 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情況,導致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則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體檢考察共不超過兩次遞補。
九、公示
1. 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選調人員。
2.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網(http://rsj.zhuzhou.gov.cn/)、“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網(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網”( http://www.lledu.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 所有選調人員需與醴陵市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錄聘人員在醴陵市低服務期限為5年。
十、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1. 經公示無異議后的選調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2. 選調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十一、組織實施和監督
招聘工作由醴陵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督。同時,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731-23284471
監督舉報電話:0731-23289948(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十二、有關說明
1. 本次選調人員列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簽訂相關聘用合同。
2. 選調人員的崗位聘用等級,根據錄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競聘方案確定,依據有關程序報人社部門審核批準。
3. 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報名教師,一律取消選調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錄用上崗的,一律解聘;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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