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沅江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的要求,經市公開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益陽市人社局核準,現將我市赴高校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 296 名,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計劃、資格條件等見“沅江市2019年赴高校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報名條件:
(1)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條件(見附件1)。
(2)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4月30日(如最高年齡限制35歲以下是指1984年4月30日零時以后出生,其他年齡限制以此類推)。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沅江市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含特崗教師);
(6)有法律規定不得參加招聘考試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學歷與專業認定: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職位“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的或對畢業學校有錄取批次要求的,報考人員以高于“最低學歷”的學歷報名時,其學歷也要求全日制,但對畢業學校沒有錄取批次的要求。(如:“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一本,考生以碩士研究生學歷報名時,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是全日制的,不要求其就讀碩士研究生的學校是一本類學校)。全日制的認定以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為依據。“一本”或“二本”學校的認定,以2018年該學校在湖南省招生錄取批次為依據。
師范類專業,要求其學歷證書上注明“師范”二字或專業名稱含“教育”二字,否則,還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項證明材料:
本人檔案內學籍成績表(其中教育學和心理學為必修課,且成績合格);
本人大學錄取通知書(需注明專業為“師范”);
所在大學師范生錄取花名冊(需含報考人員姓名)。
以上材料是復印件的,需加蓋所在大學公章或檔案提供部門公章。
專業審查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為依據。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由沅江市人社局和沅江市教育局確認是否符合職位所設的專業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1)4月9日—4月11日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2)4月9日—4月10湖南城市學院第二辦公樓311面試室。
(3)4月9日--4月10日湖南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外語樓110室。
(4)4月8日—4月12日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政務服務大廳(沅江市金竹路8號)。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
②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且書面承諾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學歷證書。
④如沒有教師資格證,需提供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證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并書面承諾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報考職位相關的教師資格證原件。
④三張1寸近期彩照。
3、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多報者無效。
4、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考試
每個職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高中類職位、初中類職位不低于1:1.5;小學類職位、特殊教育職位、教師進修學校職位不低于1:3。未達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報名人數超過招聘計劃3倍人數的,先進行筆試再進行面試;報名人數未超過招聘計劃3倍人數的,只進行面試。
筆試、面試成績的總分均為100分,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時,以學歷高者優先,同為本科層次時依次按一、二、三本優先,若相同時,以面試高分者優先,若再相同,以評委給面試者單獨打的第一高分高者優先,第一高分相同時,第二高分高者優先,以此類推。
1.筆試
(1)筆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在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沅江市教育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筆試內容:
①中小學教師筆試內容。與職位相應的專業知識占80%,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20%。在專業知識中,
A、高中類職位高中知識占100%。
B、初中類和小學類職位初中知識占80%、小學知識占20%。
②特殊教育筆試內容,特殊教育專業知識占80%,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20%。
2.面試
(1)面試的時間、地點、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等具體事項在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沅江市教育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需要進行筆試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時,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為先,最后一名不能區分高低的,一并進入面試;不需要進行筆試的,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3)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能聘用。
(4)面試前,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職位計劃數兩倍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面試形式。
體育、音樂職位采用上微型課與專業技能展示方式進行(上課時間8分鐘以內,專業技能展示時間5分鐘以內,器材考生自備);其他職位采用上微型課與答辯方式進行(上課時間8分鐘以內,答辯時間5分鐘以內)。
(6)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并在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沅江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三)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根據實際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1.體檢和考核的時間: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沅江教育局網站另行通知時間及地點。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無特殊原因,制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提出復檢要求(每個考生只能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核人選并組織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資格終審。
(四)公示
1.對通過體檢、考核的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
2.新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6個月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員在受聘單位原則上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含試用期),在5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和跨中心校類或高中類學校調動手續,否則予以解聘。
五、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同職位擬聘用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選擇應聘學校。
2.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各種原因導致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在應聘同職位的人員中依序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相關優惠政策
1.安排住宿;
2.生活補貼:全日制研究生500元/月,一本類300元/月;
3.前三年按以上標準,以后根據工作業績確定;
4.如我市另有優惠政策出臺,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
七、紀律監督
本次現場招聘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經查實后,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相關的違紀人員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所有公示及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通知均在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yuanjiang.gov.cn/bcms/front/s15/)和沅江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yuanjiang.gov.cn/bcms/front/s44/)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咨詢電話:(0737)2738682(沅江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37)2734870(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737)2857991(沅江市紀委)
沅江市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