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創建于1938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主校區西偎麓山,東瀕湘江,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018年進入教育部與省政府共建“雙一流”高校行列。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38個;招聘計劃51名,其中管理崗位18名,專業技術崗位33名(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unnu.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9年4月4日至4月11日。
2.現場確認時間
2019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現場確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紅樓賓館大廳(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36號湖南師范大學二里半校區內)
4.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后到現場確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者登陸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點擊“人才招聘”欄目中“教輔行政人員招聘”進入報名系統報名,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直接上傳,并自行打印。
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后,請應聘者攜帶以下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確認:①《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包括第一學歷)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③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凡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5.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19年3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湖南師范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公布。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①應聘管理崗位:采取筆試與復試(復試包括作文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5%、復試占綜合成績的65%(其中作文考試占30%、面試占35%)。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
復試(作文考試、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作文考試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入圍作文考試人選。作文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分析判斷、文字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作文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綜合分析能力及與崗位的匹配性等,總分100分。
②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與復試(復試包括作文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5%、復試占綜合成績的65%(其中作文考試占30%、面試占35%)。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公共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
復試(作文考試、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作文考試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入圍作文考試人選。作文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分析判斷、文字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作文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包括主題演講、案例分析和談心談話三個部分。主題演講采用即興演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邏輯思維及語言表達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研判能力等;談心談話主要考察應聘者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對學生的教育引導能力等,總分100分。
③應聘其他專業技術崗位:采取筆試與復試(復試包括專業知識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5%、復試占綜合成績的65%(其中專業知識測試占30%,面試占35%)。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
復試(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人員成績排名先后,按1: 3的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選。復試分為專業知識測試(實驗技術崗位可進行實驗操作,其他專技崗位進行專業知識考試,總分100分)與面試,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綜合分析能力等,總分100分。
④應聘附屬小學教師崗位:采取素質考核、現場備課和試教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素質考核占綜合成績的20%、現場備課占綜合成績的2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
素質考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素質考核,素質考核內容主要為普通話、粉筆字、簡筆畫、才藝展示或專業技能等,總分100分。
現場備課: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素質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現場備課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現場備課人選。現場備課內容采取隨機抽取命題方式,應聘者同時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完成,總分100分。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素質考核、現場備課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選。試教主要測評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總分100分。
⑤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采取素質考核、綜合知識測試和試教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素質考核占綜合成績的25%、綜合知識測試占綜合成績的25%、試教占綜合成績的50%。
素質考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素質考核,素質考核內容主要為講故事、即興彈奏幼兒歌曲、唱歌、臨摹簡筆畫、才藝展示等,總分100分。
綜合知識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素質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綜合知識測試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綜合知識測試人選。綜合知識測試內容為幼兒教學基礎知識和課堂教學備課,應聘者同時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完成,總分100分。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素質考核、綜合知識測試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選。試教主要測評應聘者的教學活動組織能力,總分100分。
⑥應聘中學教師崗位:采取面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主要測評考核對象的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綜合分析能力等,總分100分。
試教: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考察,總分100分。
3.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
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考試時間、地點及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湖南師范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公布,請應聘者注意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無筆試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測試項目成績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8872231(學校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88872206(學校監察處)
湖南師范大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