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或教育院系)2020屆優秀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屆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35名。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優先解決教師結構原則;
3.按崗競聘,實行全員聘用,崗位管理原則。
二、招聘計劃(詳見附表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志于為天元教育事業做貢獻,服從組織安排;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學歷條件
全日制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含師范院校2020屆可在畢業時直接頒發教師資格證的專業碩士畢業生)。
(三)年齡條件
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或教育院系)2020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屆碩士畢業生(含師范院校2020屆可在畢業時直接頒發教師資格證的專業碩士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學業條件
全日制高等師范院校(含綜合大學師范或教育院系)2020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年級同專業的前50%,或者擔任班委會、班黨(團)支部及以上學生干部。
(五)其他崗位條件(見附件1)
必須專業對口,并具有基礎教育階段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本科師范生和教育專業碩士生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普通話等級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招聘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4月22日——4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建寧實驗中學體育館(株洲市炎帝廣場)。
3.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應聘崗位。報名時需填寫《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應屆師范類本科生還需提供《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見附件3)。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必須填寫完整)、教師資格證(本科師范生和專碩生可以《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3)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代替報名和網上報名。
(4)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5)防疫期間,請考生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報名現場防疫工作管理。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書、材料等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
考試分為答辯和上微型課兩個環節。
(1)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成績設最低分數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上微型課環節。
(2)上微型課:答辯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進入上微型課環節,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上微型課的備課時量為15分鐘,上微型課成績滿分為100分。上微型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的全國統編教材。
(3)總成績計算辦法為:
總成績=答辯成績×20%+上微型課成績×80%
答辯、上微型課、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上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加試上微型課,以加試上微型課成績高的進入)。
(六)體檢
統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1)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3)新聘用教師分配按照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由天元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工作的方式進行。
(4)新招聘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合同。
五、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天元區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及市人社局、區人大、區政協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731-28665289 天元區紀委
0731-28665957 天元區人社局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六、咨詢
0731-28665200(周老師、胡老師、譚老師)
E-mail: 1011944986@qq.com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二樓區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
附件3 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 洲 市 天 元 區 教 育 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