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和改善我縣教師隊伍結構,經東安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3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程序和人員管理方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進行;聘用人員嚴格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東安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會,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和各具體崗位要求的年齡范圍之內;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東安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要求一覽表》);
6、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精神,對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 2018、2019 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再考證”,“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聘用一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縣內學校在編教師(含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 報名:
報名、照片及報名材料(含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上傳就業推薦表、誠信承諾書)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
1、報名網址:da.pzhl.net
2、報名時間:2020年7月7日8:00時—2020年7月9日18:00時。
3、資格初審: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0日。招錄單位依據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報考人員填報和提交的材料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報考人員完善補充。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信息查詢: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及材料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審核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5.繳費確認: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支付報名費50元,繳費確認時間:2020年7月7日~7月10日。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6.招錄崗位變更: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招錄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于2020年7月11日下午15:00-17:00改報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50分的不能入圍參加面試)。
7、報考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具備與所選崗位要求相符的有效條件,否則責任自負。
②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③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及時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④報名時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295×413像素,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
(二)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0年7月13日9:00起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
高中(中職)教師:測試相應專業的高中內容和部分大學內容。
初中教師:測試相應專業的初、高中內容,其中:初中內容占50%、高中內容占50%。
小學教師:測試相應專業的初中、小學內容,其中:初中內容占50%、小學內容占50%。
幼兒教師:測試幼兒教育相關內容。
(四)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公示后(東安政府網),各科目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員。(具體時間待定,如發現不合格的按照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完成后,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面試
資格審查結果公示后(東安政府網),各科目根據資格審查結果,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1、面試時間:見東安政府網公告
2、面試地點:見東安政府網公告
3、面試方式:
音體美專業的面試為才藝展示和上微課,其中才藝展示的分值為60分,上微課分值為40分,音樂的才藝展示為唱歌加自選一項專長展示,體育的才藝展示為自選兩項專長展示,美術才藝展示為素描(靜物寫生);幼兒教育專業面試為技能測試即講一個小故事、唱一首歌外加特長展示。(才藝展示所需器材自備,所選項目應適宜于室內展示)
其他專業的面試為上微課(所報考專業的某一個年級課本內容,時間不超過10分鐘)。
4、總成績計算(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5、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不能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能聘用。
(六)體檢
各科目根據招聘教師人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人選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同時進行尿樣毒品檢測。具體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個人負擔。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復檢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若入圍體檢的人員有人放棄或有人體檢不合格,從參與面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面試分數不得低于70分(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辦法》執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紀守法、計劃生育、查看學籍檔案等內容,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具體負責考察工作。
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動放棄的,不予聘用,所出現的缺額,不再另行遞補。
(八)聘用與管理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東安政府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同時報考東安縣特崗教師崗位和公開招聘崗位的,若均入圍被錄取的優先保證特崗教師崗位錄取,公開招聘崗位不得錄取已被東安縣特崗教師崗位錄取的考生。
3、擬聘人員根據所報專業從成績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學校。聘用人員與聘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縣教育局、學校與本人各存一份),必須在聘用學校工作3年以上,期間不得申請調動或脫產學習(縣教育局安排的培訓學習除外)。
五、對考生弄虛作假違反考試考察紀律、應參加體檢放棄體檢和擬聘用放棄聘用情況的處理
對考生弄虛作假違反考試考察紀律的、應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擬聘用放棄聘用的,一律取消資格,并在東安縣政府網站通報,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東安縣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
六、監督與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體檢、考察、錄取等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2、教師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七、本公告由東安縣公開招聘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46-4219398)
東安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