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永州市教育局直屬10個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4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范圍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集中統一筆試,分類組織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并按程序審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體檢—考察—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四、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應聘條件、筆試科目及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形式
見附件1:《永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五、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推薦報考的證明材料(模板見附件5:《同意推薦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27號)要求,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對待。
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一字不差地填寫。專業審查參照《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并按歸口管理原則及時報市人社局備案。請報考人員學習掌握《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資格審查中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以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規定為準。
(二)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并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4.未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21年6月29日8:00至7月1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報名。(出生年月無法填寫的,請對IE瀏覽器進行兼容性視圖設置),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永州人事考試網(www.8329607.com)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也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的相關鏈接登錄報名服務平臺報名。
2.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參考數值:寬度130,高度170)。
3.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①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公布在崗位表上。
②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記住自己的報名序列號,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
③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等信息(含標點符號、括號內容)必須一字不差地按照證明證件填寫,否則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實處理。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④市人事考試院在6月30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9:00發布各崗位報名統計數。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期間,報考人員可以在網上修改自己的報名信息,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初審合格的除外)。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結束,不接受新的考生 報名;已經提交信息的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網上資格初審不合格者除外)。
(二)網上資格初審和網上繳費
1.資格初審
6月29日至7月1日,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可以進行網上繳費,初審合格者不能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初審不合格者,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
2.網上繳費
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須交考務費50元/人。報考人員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繳費(建設銀行網銀),網上繳費時間截止7月2日17:00。
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退還報考人員考務費,考生缺席考試,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予退費。
3.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務請關注本人的資格初審狀態,并必須及時進行網上繳費,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同時請隨時關注相關考試動態公告信息。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并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8日至7月10日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七、筆試
(一)開考比例。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招聘單位要求降低開考比例開考的,須專題報告,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能開考。
(二)筆試科目及范圍
1.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專業知識考試的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實行百分制。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7月10日上午9∶00—11∶30。考試地點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載明的為準。
八、資格復審
1.現場資格復審。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復審。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2.審查對象。參加筆試考生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缺考考生不得列入審查對象。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要達到同科目參考人員(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審查對象;崗位報考人員都達不到有效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資格復審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資格復審部門對照崗位條件和報考人員填寫的網上報名信息,查驗證件、證明。不能在資格復審時限內提供證件、證明原件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4.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未按時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的人員視為缺考。
九、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
1.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的對象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招聘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
2.等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實際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的,應聘人員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考官組、同一套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題本)實際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人員的有效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計算。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十、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40%,筆試成績、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按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所有考官評分總分進行排名。
十一、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確定的擬聘人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時,可以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
十三、公示
用人單位根據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體檢和考察結果,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體檢、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名額不遞補。
十四、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程序辦理進人手續。招聘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十五、疫情防控
針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實際,筆試、資格復審、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期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進入考場前均須達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證明,具體見附件(附件3:《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4:《考生健康申報表》)。
為維護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的健康權益,招聘單位可能根據疫情形勢在必要時調整防疫健康篩查方案。考生必須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篩查工作,并在招考各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十六、工作紀律與要求
1.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2.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對于招聘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3.報考人員應當誠信應聘,珍惜公共資源,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結束后,入圍人員放棄體檢、考察等后續招聘程序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市教育局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考人員違反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0746-8212771 永州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