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人員管理
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執行編外合同制教師相關待遇,簽訂勞動合同。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五年內(2018年6月30日以后)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數及具體條件
1.招聘崗位:預計招聘總人數為10人左右,實際聘用人數以學校最終公示為準。
小學:語文教師2人,數學教師1人,英語老師1人,美術老師1人;
初中:歷史教師1人,音樂教師1人,美術教師1人,體育教師1人,信息技術教師1人。
2.年齡:35歲及以下。
3.學歷水平: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應具備相應報考學段及以上與應聘崗位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5.普通話水平:語文學科崗位普通話水平達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崗位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發布信息—報名(含資格初審)—面試(含資格復審)—筆試—試教—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公示—備案—簽訂勞動合同
(一)發布信息
招聘簡章通過長沙市明德中學微信公眾號于2023年7月10日公布,公示7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23年7月16日-7月18日,共3天
2.報名方式:
通過掃描如下二維碼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未掃描二維碼填寫信息的視為無效報名)。
3.資格初審:工作人員在接受報名的同時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將通過短信通知。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為有效報名人員。
(三)面試及資格復審
1.有效報名人員進入面試及資格復審環節。
2.面試及資格復審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8:30,地點在長沙市明德中學(天心區書香路448號)四箴堂一樓會議室。
3.面試及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②畢業證;③教師資格證書;④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⑤其他獲獎證書等。
4.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80分為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筆試程序。
5.于2023年7月21-23日明德華興智谷學校校內公示筆試入圍人員名單及筆試須知、試教須知。
(四)筆試
1.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根據面試分數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5內,確定進入筆試人員。
2.通過面試的考生本人請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在長沙市明德中學四箴堂313辦公室,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3.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時量90分鐘,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于2023年8月1日短信通知筆試成績。
(五)試教
1.進入筆試人員等額進入試教。
2.于2023年7月27日進行試教,試教地點在長沙市明德中學,試教內容為招聘崗位相應學科內容,采取說課的形式,時間不超過8分鐘。
2.考生參加試教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試教。未按時參加試教人員取消試教資格。
3.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崗位考生除試教外,還需進行專業技能展示,專業技能展示占試教成績10%。
4.試教成績當場公布。試教滿分為100分,80分為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六)總成績合成
1.總成績按面試成績10%、筆試成績30%、試教成績60%合成。
2.2023年8月4日在明德華興智谷學校校內公示最終聘用計劃數、體檢入圍人員名單,啟動體檢、考察工作。
(七)體檢
1.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若總成績相同時,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含遞補階段)。
2.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由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3.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在同一崗位且試教成績在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通過查閱檔案、資格條件驗證(學歷、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等級等)、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崗位且試教成績在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八月中下旬在明德華興智谷學校校內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備案
學校將公示后無異議人員的資格條件證書、成績、名次和考察結果匯總后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十一)簽訂勞動合同
所有聘用人員須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簡章由明德華興智谷學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8237455、15974124554(尤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