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見附件):
現將2021年雨花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安排通知如下:
一、持所列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本通知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棄權。
二、時間安排
5月16日周日(9:00-12:00;13:30-16:30)
三、地點:長沙市雨花區泰禹小學(僅限從泰禹小學南門進入,長沙市雨花區白冶路165號)
按照招聘崗位分組、分點進行復審。
第1組:小學組
地點:麟武樓一樓行知報告廳
第2組:中學、幼兒園組
地點:樂仁樓一樓禹美食間
四、復審材料要求
材料原件按所列順序整理。復印件統一采用A4紙,按所列順序整理好,用透明塑料文件袋裝好并在袋子外面用黑色記號筆寫好“報考崗位及準考證號碼后四位數”(如:小學數學畢業生男+0101)。
(一)以畢業生身份報考崗位的,須提供以下資料:
1.《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下載后用A4紙打印,再由本人用黑色墨水筆如實填寫。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意:2019屆和2020屆畢業的考生提供中專、大專及以后取得的所有學歷證書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且在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并按學歷層次由低到高順序整理;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及復印件且有院校推薦意見及蓋章(如暫不能提供,請出具《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大學課程成績單》證明)。
4.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9、2020屆高校畢業生提供,2021屆高校畢業生如暫不能提供,請出具情況說明承諾書,承諾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取得)。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因疫情特殊原因,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不提供,由考生個人出具情況說明承諾書,承諾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取得)。
6.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7.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見附件3,請按我區提供的模板并承諾人手寫簽名)
(二)以在職教師身份報考崗位的,須提供以下資料:
1.《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下載后用A4紙打印,再由本人用黑色墨水筆如實填寫。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在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注意:所有入圍考生,須提供中專、大專及以后取得的所有的學歷證書和在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并按學歷層次由低到高順序整理(如: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有多個教師資格證的,請提交符合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職稱)證書(如有多個職稱證的,請提交與報考崗位要求相應的職稱證)。
6.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7.任教經歷證明原件。(見附件2)
注意:任教經歷證明請按照雨花區的模板出具并加蓋單位公章和填好單位聯系電話。
(三)其他
1.合同期滿的特崗教師須提交合同書查驗。
2.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資格復審。
五、注意事項
1.考生需本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復審,代為復審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書面委托。
2.無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的考生須持公安部門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帶照片戶籍證明。
3.考生提交的資料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結果為不合格。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材料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4.對考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兩次。
5.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試各環節工作順利進行,請考生自覺、規范佩戴口罩,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本地居民健康碼和個人行程卡從長沙市雨花區泰禹小學南門自覺排隊,依次測試體溫正常后進入校園(體溫異常不得進入校門),并按工作人員發放的順序號保持間距自覺排隊進行資格復審。避免1米內近距離與人面對面交談,不扎堆,不聚集。
6.因場地有限,不提供停車位。
附件:
1.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2.任教經歷證明
3.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長沙市雨花區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相關附件下載:附件1:長沙市雨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