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教師隊伍,經研究,決定面向外縣(市、區)教育系統公開選調在編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服從安排,愛崗敬業,師德優良,在校或工作期間表現良好。
2.系外縣(市、區)正式在編在崗教師,已達到相應縣市工作服務年限,且能正常辦理調動手續。
3. 面向以下三類人員選調:
①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為瀏陽籍;
②瀏陽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③已認定為瀏陽市企業專業英才的在崗工作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4.身體健康,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教師參加工作第一年不確定等次除外)。
5. 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得報考。
(二)其他資格條件
1. 年齡
45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14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獲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省特級教師稱號的年齡放寬至50周歲以下(即1973年7月14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2.學歷及專業要求
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專業對口,即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
3.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水平要求
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必須具備對應學段等級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語文學科應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
二、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計劃數為10名,選調教師全部安排在我市鄉村學校任教。分為文科組、理科組、綜合組三個類別,每個類別選調計劃分別為4、4、2名。具體崗位見下表:
三、選調方式
1. 本次選調考生按科目分類自主報名,考生根據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選擇報名學科。報名學科僅作為后期選崗和崗位設置依據,不作他用。
2. 開考比例:資格審查合格總人數與最終選調計劃數(須核減符合免筆試條件的教師總數)的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低于2∶1則取消或核減選調計劃數。
3. 組織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不含符合免筆試條件的教師)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排序。
四、選調程序
發布公告—網絡報名(含資格初審)—資格復審—打印準考證—筆試—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公示—選崗—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一)網絡報名(含資格初審)
1.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請關注“瀏陽人社”微信公眾號。
2.報名方式:報名時請在“瀏陽人社”微信公眾號下方菜單中點擊“就業招聘”-“考試報名入口”,實名認證完成后,選擇報考崗位并拍照上傳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寫其他相關信息,上傳①身份證(正反面)、②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職稱證和戶籍證明、在編證明等相關資料(也可登錄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寫上傳)。上傳資料不完整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掃描件或圖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50KB<圖片大小<300KB)。
3.網絡報名時間:2024年7月15日10:00-7月19日12:00。
4.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7月15日10:00-7月19日17:00。
5.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7月24日10:00-7月27日9:00。
6. 瀏陽市教育局組織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進行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瀏陽市人社局網站打印本人的《瀏陽市2024年公開選調外縣(市、區)教師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提交。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瀏陽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2.網絡報名成功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環節,要求于7月22日(上午9:00-12:00文科組,下午13:30-17:00理科、綜合組)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瀏陽市教育局420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
①《瀏陽市2024年公開選調外縣(市、區)教師報名表》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職稱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④瀏陽戶籍證明資料(以下三類之一,認定時間截止為公告發布日):一是瀏陽戶籍人員或配偶或子女相關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二是瀏陽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編在職證明、結婚證(配偶)或戶口簿原件(子女)及復印件;三是瀏陽市企業專業英才的在崗工作人員的專業英才認定證明、結婚證(配偶)或戶口簿原件(子女)及復印件;
⑤縣(市、區)教育、編制和人社部門出示的工作已達到服務期限的在編教師證明材料(附件1);
⑥市州級及以上骨干教師證書或省特級教師榮譽證書(有則提供)。
注:以上材料按順序整理,證書和相關材料提供原件供查驗用,交復印件。
(三)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7月27日(周六),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律法規、教育理論及綜合知識。主要內容包括:新課程理念及應用、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小學五項管理及“雙減”等相關內容)。
3.筆試由瀏陽市人社局和瀏陽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將在瀏陽市人社局網站、瀏陽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筆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5.獲得省特級教師或教育行政部門評選的市州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榮譽稱號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憑榮譽證件原件或相關認定文件免筆試,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6.免筆試的教師計劃總數不超過5名。若符合免試條件的總人數超過5名,則區分為省特級教師、市州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副高級及以上教師三個類別。其中,省特級教師免筆試的員額數為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剩余的免筆試員額數為市州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副高級及以上教師兩個類別總和。此兩個類別依據報名人數總和計算出每個類別占免筆試員額數的比例,依據比例四舍五入計算出每個類別的免試人數。同一類別,依據獲得榮譽或職稱的時間先后順序確認免筆試人員(提供榮譽證件原件或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原件或相關認定文件)。其余未獲得免筆試條件的人員,則參與筆試。
7.符合免筆試條件的教師名單將在瀏陽市人社局網站、瀏陽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相應核減總選調計劃數。
(四)體檢
1.符合條件的免筆試對象直接進入體檢環節。
2.按總選調計劃數(須核減符合免筆試條件的教師總數)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情況,則從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4.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5.體檢由瀏陽市人社局組織實施。
(五)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全面考察。
2.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情況,導致該選調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3. 考察(含資格終審)由瀏陽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六)公示
1.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選調人員。
2.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瀏陽市人社局網站及瀏陽教育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3.所有選調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錄取人員在瀏陽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七)選崗
1.根據選調人員的報考學科按同級別、同學科原則對等設置崗位,確保崗位總數比選調總計劃數多2個。
2.經體檢、考察合格的免筆試對象優先選崗,在報考崗位中排第一位選崗。若同一類別同一學科崗位出現多名免筆試對象,則按免筆試對象獲得的職稱時間(不同職稱等級時等級高者優先)、獲得榮譽(限指省特級教師或骨干教師)時間先后排序(時間在前者優先);若時間相同,則按免筆試對象正式入編時間的先后排序(時間在前者優先);若免筆試依據項目不同,則按正高級教師、省特級教師、副高級教師、市州級骨干教師排序,依次選崗。
3.擬選調人員分崗位按總成績高低確定選崗順序,自主選擇單位。如果總成績相同,抽簽決定選崗順序。
4.選擇高中崗位須現在外縣(市、區)高中或大中專院校教師崗位任教,且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級教師資格證。
5.選擇初中崗位須具有外縣(市、區)初中或高中崗位任教經歷,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級教師資格證。
6.選擇小學崗位須具有外縣(市、區)初中或小學崗位任教經歷,且具有小學及以上等級教師資格證。
7.出現選崗放棄的情況,導致選調崗位人選空缺時,不再組織遞補。
8.選崗由瀏陽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八)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1.經公示無異議后的參與選崗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2.選調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組織實施和監督
1. 選調工作由瀏陽市人社局、瀏陽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同時,為保證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2. 招聘環節所有通知均以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發布的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因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3. 其他
報考咨詢電話:0731—83682133(瀏陽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3649110(瀏陽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監督電話:0731-83795062(限工作時間)
瀏陽市紀委監委駐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六、有關說明
1.本次選調人員列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所有錄取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同時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書,在瀏陽市的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不能調出瀏陽市工作。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有以下行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調離本單位;②參加外縣(市、區)公開選調考試等;③辭職;④其他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行為。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務年限,擬錄人員須賠付相關違約金,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2.選調人員的崗位聘用等級,根據用人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競聘方案確定,依據有關程序報市人社部門審核批準。
3.在選調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報名教師,一律取消選調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錄用上崗的,一律解聘;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附件:瀏陽市2024年公開選調外縣(市、區)教師報考在編工作證明
瀏陽市教育局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