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教師隊伍現狀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依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0〕43號)及《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5名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2.小學語文教師分A、B、C三個區域報考,小學數學教師分D、E、F三個區域報考,分區域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職中的電子商務、電子電氣、汽車、計算機職位按學校報考,其他職位分科目全縣統一報考,按考生報考職位的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
小學語文教師A、B、C三個區域設置為:
A區域:坪上鎮、寸石鎮、陳家坊鎮、巨口鋪鎮
B區域:龍溪鋪鎮、迎光鄉、小塘鎮
C區域:潭府鄉、太芝廟鄉、潭溪鎮、大新鎮
小學數學教師D、E、F三個區域設置為:
D區域:巨口鋪鎮、小塘鎮、寸石鎮、陳家坊鎮、龍溪鋪鎮
E區域:潭府鄉、太芝廟鄉、坪上鎮、大新鎮、潭溪鎮、迎光鄉
F區域(教學點區域):小塘鎮坑沖教學點、龍溪鋪鎮長江教學點、潭府鄉大團年教學點、龍溪鋪鎮新禾教學點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熱愛教育工作。
2.符合所報職位的資格條件(具體見招聘計劃與職位條件表)。
3.教師資格證:具體見招聘計劃與職位條件表,其中2018年度參加考試、成績合格但未領取教師資格證者,可憑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相關證明報名,但考核時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本縣內在編教師和合同期內特崗教師不予報考。
5.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認定。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在新邵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http://www.xinshao.gov.cn/)、縣人社局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發布公告。
2.報名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8年畢業生執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就業推薦表)、自行在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戶口本(限報B區域、C區域小學語文教師,D區域、E區域、F區域小學數學教師、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教師及幼師)、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報考費于2018年4月18日-4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新邵縣人社局大坪辦公區一樓現場照相報名(不接受委托他人報名)。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必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個別特殊職位需開考的,需報市人社局批準后相應調整開考比例,并予以公示,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而相應核減的招聘計劃統一調整到幼師職位,調整后的幼師職位也必須達到1:3的開考比例,并予以公示。
3.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報考者憑正式有效身份證于2018年5月2日-3日到新邵縣人社局大坪辦公區一樓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8年5月5日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考試:
(1)筆試:普通高中教師各崗位、職中教師各崗位考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初中物理、化學與高中物理、化學同一試卷考試(高考要求),幼師、鄉鎮小學教師各崗位考語文專業知識和寫作(高考要求),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2)試教:試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如最后一名試教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試教;如招聘崗位僅一名考生參加試教的,則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此次教師招聘考試同級別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試教。入圍對象中因有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可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試教內容為:高中物理、化學及初中物理、化學為報考科目高中一年級內容,其他崗位為報考科目相應學段內容。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幼師、計算機、電子電氣、汽車、電子商務職位者增加專業測試項目,專業測試時間為10分鐘,專業測試項目分數占試教分數的20%。
試教內容在備課前由考生抽簽確定。試教前先抽試教順序簽,試教前45分鐘抽試教內容簽,備課時間45分鐘,上課時間為10分鐘(不含專業測試時間)。
試教總分100分,試教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凡試教成績在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
5.體檢
①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組織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查。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日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予遞補。
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6.考核
①體檢合格者為考核對象,考核時間另行通知。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政審考核標準》。
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予遞補。
7.公示:考核合格人員在新邵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縣人社局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被實名舉報者,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不予遞補。
經體檢,考核合格并通過公示的擬聘用人員,失信放棄聘用的,五年內不準參加我縣教師招聘考試。
8.聘用:公示期內無異議或被舉報經查實后無異議者,按所報崗位(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分區域)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學校,物理、化學科目先按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排名,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聘用高中學校或初中學校,再按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但未被聘用高中學校的和只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證的一起排名,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初中學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察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缺額不予遞補。
9.既參加本次招聘教師考試且獲得聘用資格,同時又參加我縣本年度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且獲得錄用資格者,必須先書面承諾放棄本年度特崗教師錄用,才能參加本次教師招聘聘用。
10.聘用人員在本縣教育系統服務期限不得低于5年,服務期未滿而離開本縣教育系統的須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聘用在F區域內教學點工作的人員,在所選擇的教學點崗位服務期限不低于10年,違約按聘用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
11.筆試、試教、體檢、考核、選聘學校等各階段時間安排均在新邵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縣人社局網站上公布,各階段不再對考生進行單個通知,凡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12.相關優惠政策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級學院畢業生按我縣人才引進待遇對待,即分別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工作補貼,按年度發放,直到在本縣參加工作滿5年為止。在本縣工作初期暫無住所的,由用人單位安排周轉房。
13.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新邵縣教育局、新邵縣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4.監督電話:0739-3680139。
附件:
1.新邵縣2018年A區域招聘小學語文教師職位及計劃數
6.新邵縣2018年F區域(教學點區域)招聘小學數學教師職位及計劃數
7.新邵縣2018年招聘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幼兒教師職位及計劃數
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邵縣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