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引進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員100名。為做好此次公開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引進原則
公開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引進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詳見攸縣政府門戶網站。
三、引進計劃及崗位條件
2018年攸縣事業單位公開引進100名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教育類50名,醫療衛生類30名,綜合類20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本次公開引進,專業認定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人社部門確定;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5、愿意在攸縣最低服務五年;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引進崗位。
四、發布信息
引進公告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門戶網站、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及時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本次引進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分別在湖南師范大學(教育類),南華大學(醫療衛生類)和湖南農業大學(綜合類)設置報名點,現場報名和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間及地點安排見附件2。
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引進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報名時需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及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3)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代替報名和網上報名。
(4)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引進方概不負責。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一)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引進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簽好誠信報考承諾書,并確保聯系電話準確暢通;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在任何環節發現,均可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考試對象的確定
資格審核確認合格的人員參加考試。
(三)考試的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及地點以資格審查合格后當場發放的準考證為準。
(四)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口頭答辯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1)口頭答辯
口頭答辯時量為3分鐘/人,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答辯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淘汰,不低于80分者進入下一考試環節。
(2)面試
教育類崗位(含黨校教師)面試方式為上課(上課時間10分鐘,考前備課40分鐘);醫療衛生類崗位采取專業知識測試的面試方式(時量為10分鐘);綜合崗位(不含黨校教師)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時量為10分鐘),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考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面試合格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淘汰,不低于70分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口頭答辯成績×40%+面試成績×60%
口頭答辯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4)成績排名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人社部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門戶網和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人員應聘同一崗位的,按綜合成績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對象依次選擇聘用單位。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1、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2018屆應屆畢業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按照攸縣人才引進管理相關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十、紀律監督
(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將嚴格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三)對違反公開引進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引進辦法引進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引進咨詢及監督電話
縣人社局:0731-24327816(咨詢)
0731-24232421(監督)
縣紀委:0731-24222449(監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本次引進政策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