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教育系統用人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72人。詳見《新晃侗族自治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界限計算:30周歲以下(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45周歲以下(197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
(四)招考崗位限新晃戶籍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18年5月3日)應在新晃縣或系新晃縣生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語言表達能力強,普通話達到國家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報考語文崗位人員普通話須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具有相應等級證書。
(七)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任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鎮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八)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兩年內在我縣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九)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同編制性質的崗位。
(十)本次招聘專業要求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三、招聘程序
發布招考簡章—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錄聘審批。
四、報名
(一)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報名網站:湖南人事招考網(http:// www.zrpta.com )。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三)網絡報名時間:2018年5月12日9:00—5月20日17: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23日9:00—5月25日17:00。
(五)報考人員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審查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六)本次考試采取誠信報考,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后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表,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
(七)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八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報。
五、筆試
報考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的直接進行面試;報考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的進行筆試、面試。筆試事項如下:
(一)筆試時間:定為2018年5 月26日,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內容、分值及考試時限
1.筆試內容:
(1)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政治常識、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實踐等。
(2)鄉鎮學校幼師崗位:政治常識、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實踐等。
2.筆試分值:100分。
3.考試時限:120分鐘。
(三)筆試開考比例要求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得小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降低比例到1:2,達不到1:2的取消相應職位的招聘計劃。
(四)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5月下旬在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nhuang.gov.cn/)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
1.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定于面試結束后當日進行。
2.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查內容
報考者須提供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身份證在辦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機關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和具體職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18年7月31日前考察時須提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向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其他事項
1.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2.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因報考人員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資格審查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
1.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面試時間定于2018年6月2日。
2.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人員確定
1.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根據報名人數不低于招聘計劃1:3的比例全部進入面試。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降低比例到1:2,達不到1:2的取消相應職位的招聘計劃。
2.思源實驗學校體育、美術、舞蹈教師崗位和城北學校的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降低比例到1:2。
3.思源實驗學校和城北學校其余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具體事項:
1.新晃縣鄉鎮學校幼師崗位面試進行專業技能操作,內容為幼師五項(彈、唱、跳、講、畫),總分為100分。
2.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試講和結構化面談,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70%、結構化面談占30%。
3.報考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不低于70分(含70分)。
八、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成績計算方法:
1.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直接將面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分值100分。面試成績并列的,以面試試講分值進行排名。
2.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綜合成績,分值100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3.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數點后兩位。
九、體檢、考察
(一)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標準規定執行,體檢人選根據聘用指標與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非招聘單位原因,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體檢或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二)考察人選依據體檢合格對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對象放棄的,以及考察對象因提供的資料不實,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不進行遞補。
(三)體檢時間:定于2018年6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時間:定于2018年7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公示
(一)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將在縣城廣告宣傳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務公開欄及縣人民政府網分別予以公示。
(二)確定擬聘用人員后,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要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據(匿名舉報不予受理),公示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確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三)設立招聘監督小組,由縣紀委監察委、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等單位組成,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0745— 6267268(縣紀委監察委),0745—6222555(縣委組織部),0745— 6221877(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45— 6221133(縣教育局)。
十一、錄聘審批
綜合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編制人事手續,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同類別事業單位考試。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聘用人員根據崗位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優先選擇崗位。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紀律要求
(一)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工作程序,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行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簡章可在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和懷化人事考試網查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聯系電話:0745—6222517,0745—6222045。
(二)關于本縣人才各項優惠政策可在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政策法規欄查詢。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1〕45號、人社部規〔2016〕3號文件執行。
附:《新晃侗族自治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